EPS使用指导 | 联系我们
eps电源资讯分类
eps电源产品分类
eps电源发货通知
北京的王女士,您要的EPS电源15KW已经到货,货单号BJ3856465
天津的刘先生,您要的EPS电源已经到货,货单号TA526420
大连的张女士,您要的EPS电源70KW已经发货,货单号DL36258970
推荐eps电源产品
eps电源产品 >> EPS使用指导
EPS电源的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什么?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5/30/2015 9:09:53 AM 阅读:

 EPS电源的事故责任基本分四种情况:

(一)外部电网问题,如市电电压持续不稳或偏低,用户在EPS应急电源前没加装稳压器,造成EPS蓄电池放电耗光或充电不足备用时间极短,导致EPS电源备用时间远达不到要求,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应由用户负责,因为用户没有及时改善、解决其内部的电网问题。

(二)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原因:如负载在消防验收后用户自行继续加大负载引起EPS输出超载到120%--140%断路器没跳开又没及时发现,在市电停电时,EPS消防应急电源逆变不能切换。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应由用户负责。

(三)用户操作员疏于管理的原因:如输出短路引起断路器跳开,而管理员工作懒散没及时检查致使该输出支路长期瘫痪而不知道。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也应由用户负责

(四)EPS电源厂家自身设计缺陷或代理商以小充大等欺诈行为造成的事故问题:如有的经销商以4KW的EPS充当6KW销售或以30分钟的备用时间型充当90分钟的卖,在验收时各关检验不严或给了种种好处蒙混过关等等。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如是经销商造成的应由经销商、验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负责;如是厂家的设计缺陷造成的应由厂家负责。

公司地址:北京海淀区上地南路 邮政编码:100080
电话:13911852356 传真:010-82888098 邮箱: 13911852356@139.com
©CopyRight eps电源销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