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表时间:3/11/2010 4:52:55 PM 阅读:次
根据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3条的规定: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00 h计算,其他高层建筑可按2.00 h计算。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00 h计算。又根据第5.4.4条规定: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规定条件或在其两侧面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条文说明中说:该系统为独立系统,火灾延续时间3.00 h。上述条款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类别,明确规定了火灾延续时间。换句话说,消防泵在火灾时应满足的持续工作时间为3.00 h或2.00 h;喷洒泵应满足持续工作时间1.00 h;用于防火卷帘的水幕泵系统应满足持续工作时间3.00 h。而用于消防动力设备的EPS应急电源多为60 min,90 min,120 rnin,由此可见,并无3 h的产品。如需要3 h供电时间的产品,需另加蓄电池组,而实际应用中往往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