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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蓄电池(组)分段保护功能存在的问题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11/3/2015 9:07:32 AM 阅读:
GBl7945-2000中规定:“当串接EPS电源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或等于12V时,应对EPS蓄电池(组)分段保护,每段电池(组)额定电压应不大于12V,且在 EPS应急电源电池(组)充满电时,每段电池(组)电压均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现在所生产EPS消防应急电源所用的电池大都是每节额定电压为12V的电池,所以在使用时应对每节这 类电池进行保护。但是多数EPS消防应急电源在电池组分段保护上只做到对每节电池电压的检测上,当某节电池电压过低或过高时发出报警提示,而未能做到当串联的电 池组中某节或某处电池线路发生短路时及时对电池进行保护。这样一旦EPS电源电池组某处短路或某节电池内部极板发生短路,易产生大的火花,导致火灾、电池爆炸,后果 不堪设想。因此厂家应该重视对电池的保护。其实对于电池保护方式有多种,但应保证在每节电池的每个接线电极根部设置电流大小合适的熔断器或其他过流保护措 施。这样即使某处发生短路也不至于导致整个电池组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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